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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四风”问题 落实“八项”规定 ——公司召开遵守“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工作会议

时间:2015-10-13 12:43:35  作者:  点击量:1341

9月18日上午,公司在大会议厅召开了“两节”期间遵守“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相关工作部署的专题会议。

会议由公司纪委书记李金祥主持。

会议首先由公司纪委副书记焦永建传达了集团党委、集团纪委下发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防严查“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公司纪委书记李金祥随后传达了天津市国资委党委国资委纪检组下发的“紧急通知”,传达了集团纪委工作会议上集团纪委书记韩之鹏关于两节期间严防严查“四风”问题的有关讲话和工作部署。李书记强调,集团党委、集团纪委对中秋、国庆期间党员领导干部严防严查“四风”问题极为重视,集团纪委韩书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集团辖属公司纪委要认真落实集团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集团要求,公司纪委李书记对“两节”期间的具体工作部署做了详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分公司党支、公司各部室要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传达相关精神,开展专题教育。二是要求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出“七项承诺”,做到落实到人、领导审批。三是各分公司、部室要严格把好“六个关口”,严格制度,做到纪律当先、监督先行,不折不扣地开展联查联动工作。如有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纪委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最后,公司党委书记刘学伟就公司党委对“两节”期间的工作安排做出指示。刘书记指出,中央抓得紧、市委管得严、集团查得狠,是为了提醒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是为了让我们更加适应“抓常、抓细”的工作常态;是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化严禁违规的思想意识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将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落实党的要求。为此,刘书记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集团和公司纪委相关要求,带头签订“七项承诺”;二是要求领导干部还要管好周围的党员同志,坚决执行“工作职责、廉政职责”的一岗双责要求。严谨防范,慎初、慎独、慎微。

各分公司党支书记、工会主席及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悉数参加了会议。

(纪委)